雇主如果要聘僱外籍學生從事工作,在進用程序上要注意什麼?
李仟喻
2023-08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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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聘僱僑外生,關鍵在於查驗證件及留意工作許可日期。聘僱前應檢驗「居留證」、「學生證」及「工作許可函」,並核對證件上之基本資料、居留時間、居留事由、工作許可期限,並拍照存證。



查驗外國人身分證件

1. 外籍配偶

(1) 取得我國國籍者:居留證正本 ●戶籍謄本 (確認與本國人結婚之事實)

(2) 取得我國國籍者:●身分證正本

2. 外籍學生

居留證正本 工作許可 ●學生證 (確認「外籍學生」就讀事實)


核對證件與本人是否相符

1. 確認證件為該外國人所有

2. 確認證件照片為應徵者本人


核對居留證資料

1. 確認居留證有效期限

※ 除寒暑假之外,外籍學生每週工作不得超過20小時


  工作許可最長期限為六個月,雇主如果要聘僱長期僑外生,必須留意工作許可函的效期,若逾期或是工作許可申請的空窗期則不可聘用。依據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7條第1款規定,雇主未經許可聘僱或聘僱許可失效的外國人,可處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,不可不慎。



  另依就服法第50條規定,須注意僑外生之工作時間,除寒暑假外,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;至寒暑假期間的每周工作時間則不受20小時限制,但須注意勞動基準法的工作時間規範。若使學生超時工作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,可處6萬元至30萬元之罰鍰。